山东里彦电厂二期工程扩建两台135MW凝汽式燃煤发电机组(#3、#4),分别于2000年8月和2001年4月投产。里彦电厂所在地区属于国务院1998年1月划定的《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控制区的划分方案》内,根据两控区的要求,同时为改善电厂周围及济宁地区的大气环境,里彦电厂决定对电厂二期工程中的#3、#4机组进行脱硫技改。 根据电厂机组特定条件、脱硫剂供应条件选择合理的脱硫工艺,采用双循环流化床半干法烟气悬浮脱硫工艺。根据脱硫剂的制备与供应,脱硫剂有石灰粉、石灰石粉两种,对应的脱硫工艺:以石灰粉为脱硫剂运到电厂,实施脱硫塔内喷石灰浆的双循环流化床半干法烟气脱硫工艺。石灰石矿增加石灰煅烧、磨粉装置。或块状石灰运送到电厂直接消化制浆;以石灰石粉为脱硫剂运到电厂,实施炉内喷钙尾部增湿活化工艺——脱硫剂喷入炉堂上部、尾部烟道采用双循环流化床增湿活化脱硫工艺。 计算表明,当里彦发电厂不采用脱硫措施时SO2的实际排放量为允许排放量的246%;当电厂3#、4#采用脱硫效率为90%的烟气脱硫措施后,SO2的实际排放量仅为允许排放量的24.6%。3#、4#炉采用脱硫措施后,电厂排放的大气污染物量明显减少,SO2排量每年将减少8029吨,从而降低了电厂大气污染物对当地环境的影响程度,将为保持当地空气质量作出贡献。 目前,4#炉脱硫装置已经投入运行,取得了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。3#脱硫装置正在施工建设中。